一、河南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相关文件要求发布招生信息。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信息仅在官网(m.dukatu.com/jxjy)和微信公众号(hnsfdxjxjyxy)上发布。学校未在抖音、今日头条、百度等平台发布任何形式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信息。
二、学校备案合作的校外教学点,均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学校未授权任何备案校外教学点之外的单位或机构开展招生宣传。
三、所有报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考生,均须在成人高考报名时限内(一般为9月中上旬)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haeea.cn)登录“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并进行信息确认。除免试入学者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学校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个别社会机构或个人在互联网平台上以“轻松拿证”“不用考试”“保证毕业”等幌子吸引考生报名的信息,均为不实信息。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不要轻信,避免上当受骗。因轻信社会机构或个人,通过非官方渠道报名等造成损失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河南师范大学不承担责任。
五、凡被录取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考生,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收学费,学生学费统一交至学校财务账户。
六、对于冒用“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等名义进行招生宣传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对其传播的信息和做出的承诺概不认可,并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考生如遇到任何假冒学校名义开展招生宣传的行为(包括并不限于本声明所列的各种情况),可拨打举报电话0373-3325953,或学历招生咨询电话0373-3328787。
欢迎社会各界、考生和家长监督。
特此声明。
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