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切实做好2025级新生入学工作,帮助新生实现身份转变,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充分发挥朋辈帮扶作用,党委学工部决定启动2025年“青春导航员”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青春导航员”,由各院(部)从在校高年级本科生中推荐选拔一批成绩优异、素养全面、富有奉献精神的优秀学生担任。该计划采取“1+3”精准对接模式,即1位“青春导航员”一般对接3名新生,为全体新生在思想、学业、生活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指导,助力新生顺利开启大学生活。
二、参与对象
高年级优秀学生骨干、2025级全体新生。
三、选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近两学期无挂科情况。
3.具备出色的沟通表达能力,善于倾听与交流,能够有效与新生建立联系,传递信息。
4.热爱公益事业,富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主要任务
各院(部)“青春导航员”要围绕全体新生成长成才需要,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一)思想引导
引导新生尽快熟悉校园环境,助力新生以积极向上的思想状态迎接新的校园生活;引导新生了解学校百年发展历程,感悟学校深厚的红色文化底蕴和校训精神,激发新生的认同感、荣誉感和归属感。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契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进一步厚植家国情怀,鼓励有志学子踊跃参军报效祖国,引导新生积极践行师大学子“学在师大·心系国家”谆谆誓言。
(二)专业辅导
向新生介绍本学院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工作,协助新生学生全面了解所学专业培养方案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专业主干课程与毕业要求、师资力量与办学条件等。帮助新生了解所学专业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市场需求、就业前景等情况,介绍专业课程学习经验和注意事项,宣传推介本专业学习榜样典型,增强学生专业认同,制定合理学习计划。
(三)安全宣导
向新生宣传文明健康上网方式,引导他们养成合理使用网络习惯,帮助新生增强辨别网络贷款、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信息的能力,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对新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新生增强生命财产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意识,杜绝违章电器使用,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学生养成安全良好的衣、食、住、用、行习惯。
(四)生活向导
向新生宣讲学校“奖、贷、助、勤、补、减、免、偿、险”学生资助体系,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新生,保障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详细介绍校园地助学贷款政策,确保新生全面了解“无担保要求、续贷便捷、信用积累及提前还贷奖励”等优惠措施,一对一助困解答,协助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手续,保障新生安心求学。精准对接每位新生,提前确定新生的出发时间、交通方式、出行线路、到校时间地点等,确保在第一时间、准确地点接到新生并带领新生完成入学手续,为新生介绍校园生活设施、周边环境及校规校纪,解答新生在校园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五)心理疏导
向新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新生树立科学的心理健康意识,提升心理健康素养,推介有关大学生活适应、学习适应、人际沟通、压力调节等方面的技巧和方法,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解决其适应困难、学习压力大等问题,引导他们正确看待生活学习环境变化,培养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积极适应大学生活。
(六)学业指导
向新生宣传《河南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第二课堂”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帮助新生初步了解360课外训练、创新创业实践和学科竞赛等方面情况,引导新生全面认识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以及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培养目标,指导新生积极主动做好个人学业规划,从而引导新生将自我发展与个人学业规划、职业生涯设计、就业创业指导相结合,帮助新生正确评价自我、合理确定个人发展目标、科学规划大学生活。
五、工作要求
(一)重视到位,积极组织。各院(部)要将“青春导航员”工作作为新生教育工作的关键,早谋划、早部署。建议各院(部)7月份做好本单位“青春导航员”选拔、培训、材料准备等工作(附件1),8月份新生信息获取后精准填写2025年“青春导航员”信息对接表(附件2),做好“青春导航员”与新生对接和“青春导航员”培训工作,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二)彰显特色,擦亮品牌。要围绕“青春导航员”工作任务,结合院(部)学生工作特色如“冠军讲堂”等活动,及时总结凝练本单位“青春导航员”工作经验,共同擦亮“青春导航员”工作品牌。
(三)不断优化,注重实效。各院(部)要及时发现、妥善处置“青春导航员”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优化工作方法,切实提高“青春导航员”计划成效,学校将对各院(部)推荐的表现突出的“青春导航员”予以表彰奖励。
请各院(部)于8月15日前报送附件1、附件2材料,9月30日前报送经验总结材料,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思教科邮箱hnsfdxxsc@126.com。
联系人:刘松
联系电话:3328878
党委学工部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