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标杆,进一步发挥“青春导航员”朋辈示范引领作用,现决定开展2025年“优秀青春导航员”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年新生“青春导航员”
二、评选人数
各院(部)上报人数不超过本单位2025年新生“青春导航员”总人数的10%。
三、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日常学习与生活中展现出先进性与榜样作用。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近两学期无课程不及格情况,具备出色的沟通表达与倾听能力,善于与低年级学生建立信任关系,能清晰、有效地传递信息,提供积极引导。
3.工作上认真负责,主动与低年级学生联系,精准对接,能够做到交流通畅,持续履行“六导”工作职责,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与奉献精神。
四、评选要求
各单位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开展评选工作,请将2025年优秀“青春导航员”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和审批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于10月13日18:00前电子版发送至思教科邮箱hnsfdxxsc@126.com,审批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致远楼437,最终名单通过学校评审,将在党委学工部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联系人:刘 松 电话:3328878
附件1:各院(部)2025年优秀“青春导航员”汇总表.xlsx
附件2:各院(部)2025年优秀“青春导航员”审批登记表.doc
党委学工部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