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改进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提高育人水平,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细则(修订)》(师大教〔2025〕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同行教学督导评价、校级教学督导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教
1.参评人员
全体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评教范围
本学期为本单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的所有教师,包括承担专业课、公共必修课、博约通识课教学任务的教师。
3.评教时间
2025年6月11日12:00-6月23日23:59,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时间完成网上评教。
特别提示:
(1)为公平公正的为任课教师进行评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方可登陆成绩管理系统查看成绩。
(2)为加强学生评教有效性,应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和教师实际教学水平及效果分开层次评分,学生评教优秀率不得超过30%。
4.操作方式
网上评教可通过电脑端和手机端两种方式进行评教。
(1)电脑端评教
使用电脑进入网址:https://jwc.htu.edu.cn(浏览器要求:谷歌、火狐、360、搜狗等浏览器极速模式均可,不要用IE浏览器)。
方式一:输入新教务系统账号(学号)、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立即登录”。
方式二:点击“使用统一认证中心登录”,输入办事大厅的账号密码登录。
登录后依次点击界面上方“评价信息”,左侧“评价信息”→“结课评价”,右侧“进入评价”,进入评价界面后依次对每个指标进行评价,所有指标评价完成后,点击下方“提交”即可。
(2)手机端评教
使用微信关注公众号“河南师大智慧教务”,进入公众号,点击下方“教务系统”(注:首次使用微信登录需输入新教务系统账号(学号)密码,并确定绑定微信。)进入教务服务平台系统,点击“教学评价”,点击对应教师右侧“评价”进入评价页面,依次评价各指标后点击“提交”即完成对该教师的评价。
5.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成立以教学副院(部)长为组长,教学秘书、各年级辅导员等组成的评教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指导本次网上评教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评教工作。在评教前,各班级由班长和学习委员组织召开学生评教工作动员会,并向全体学生发放《学生评教注意事项》(附件1)。
二、同行教学督导评价
1.评价时间
2025年6月11日12:00-6月29日23:59,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时间完成教务系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2.评价要求
(1)可通过电脑端和手机端两种方式进行评价,具体操作详见《教学督导评价操作指南》(附件2)。
(2)评价时应以《河南师范大学同行督导听课记录本》为依据,根据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4个方面进行评价,并填写“对授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与建议”(必填项)。
(3)为加强同行教学督导评价的有效性,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细则(修订)》(师大教〔2025〕3号)相关规定,评价优秀比例不得高于30%。
3.提交材料
评价工作结束后请于7月1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河南师范大学同行督导听课记录本》、教学单位党政领导及教学秘书的《河南师范大学听课记录本》提交至文渊楼214室。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通知到位,组织有序,无错漏现象发生,确保每位同行教学督导按时保质完成评价工作。
三、校级教学督导评价
1.评价时间
2025年6月11日12:00-6月29日23:59,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时间完成教务系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2.评价要求
(1)可通过电脑端和手机端两种方式进行评价,具体操作详见《教学督导评价操作指南》(附件2)。
(2)评价时应以《河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听课记录本》为依据,根据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4个方面进行评价,并填写“对授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与建议”(必填项)。
(3)为加强校级教学督导评价的有效性,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细则(修订)》(师大教〔2025〕3号)相关规定,评价优秀比例不得高于30%。
3.提交材料
(1)听课情况汇总表。(样表见附件3)
(2)督导工作总结。请每位督导教师撰写本学期工作总结,组长汇总整理,形成各督导组工作总结。
(3)优秀课例。各督导组合议遴选1-2个优秀课例,通知相关教师撰写课程教学体会(含教学设计),经督导组组长审核、完善,形成优秀课例。
以上材料请于6月23日前发至邮箱2018260@htu.edu.cn。
四、评教结果的查询和效力
下学期开学初,各位任课教师可直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的“个人事务菜单”查询评教结果。点击“评价工作”中的“评分汇总查询”查看三方评教成绩,点击“听课评价”中“对我的评价”查看督导的意见和建议。评教结果的效力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