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关于修订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4-29浏览:167设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与管理,提升研究生教育内涵质量,现将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养目标

1.培养目标的表述,应契合分类发展的要求。学术学位重在面向知识创新发展需要,培养具备较高学术素养、较强原创精神、扎实科研能力的学术创新型人才;专业学位重在面向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培养具备扎实系统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较高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

2.把“五育并举”作为研究生培养目标列入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努力成为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新时代研究生,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课程设置

1.公共课设置基本与2024级一致,个别课程变化如下:

(1)《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课程编号11_B000002,1学分)由文科博士必修、理工科博士选修调整为所有博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

2)《研究生素养课——积极心理与情绪智慧(线上课程)》(课程编号22_000004,1学分)博士培养方案中由公共学位课调整为公共选修课,硕士培养方案中仍为公共学位课。

3)论文指导类课程,博士培养方案中由专业学位课调整为专业选修课,硕士培养方案中仍为专业学位课。所有理工科类专业(含体育部分专业)须开设实验室安全类课程(数学、计科可以不开课,但应组织机房安全主题教育)。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课程编号24_000001,1学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以下专业均需设置为公共学位课,具体为体育学院体育学,文学院国际中文教育,教育学部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心理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

2.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调研,根据近年实际选课、上课情况以及学生需求,适当增加或取消部分专业课。

3.建议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根据研究生过程培养特点,尽量将学位课或只在校内有教学条件的课程安排在第一学期,以便后续有联合培养、外出学习计划的学生顺利办理申请手续。

三、学分设置

1.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办法(修订)》(校研字〔2009〕1号)第十六条之规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最低学分为35学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最低学分一般为32学分。博士研究生最低学分请参照《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师大研〔2021〕16号,附件1)。

若专业指导性培养方案对学分有明确要求,则以其要求的学分为准。

   2.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学生的总学分由课程学分和培养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制定培养方案时,方案提交页面列表中的<总学分>、<基本信息>内文字描述的最低学分<课程信息>中的课程学分与培养环节学分之和,以上三处学分要保持一致(见下图)。

 

   3.培养环节学分设置系统路径为:培养/培养环节管理/培养环节学分设置,根据不同的“学生类别”设置相应培养环节的学分,同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备注”一栏更改培养环节名称学生成绩单上将会优先显示备注的培养环节名称。务必将不需要的环节删除。(下图以“硕师计划硕士”为例。)


  

   四、相关要求

   1.6月20日前,各培养单位务必充分重视,精心组织相关专家对2025级培养方案进行科学、严密论证后,提交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做进一步完善。

   2.专业学位应优先参照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本专业最新版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制定本单位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支持与行业产业部门共同制定体现专业特色的培养方案。

   3.已有课程的编号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新设课程按照《研究生课程编号规则》(附件2)进行编号。

   4.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可将往年培养方案调入2025级后直接修改。(路径:培养/培养方案管理/培养方案调入

   5.7月1日前,各单位将修订的培养方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

 


  联系人:李乐  张卫刚

  电  话:3326186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定(师大研〔2021〕16号).doc

  附件2:研究生课程编号规则.doc

  附件3: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手册.docx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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